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憤怒 分類: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2008/11/21 13:59

台灣人你不憤怒嗎?
政治傾向是個人的信仰,無所謂對錯,但是人權只有一套標準,不會因為個人的身分地位政治訴求或任何其他因素而改變人權的標準.
只有警察國家警察可以隨意攔車要求檢查車廂,
只有警察國家警察可以認定路人的政治意向不同而押人到警察局.
只有警察國家警察可以認定持有標語或旗幟(尤其是國旗)是犯法的.
只有警察國家警察可以認定你不是來接機而不准在機場喝咖啡,而且強制架離.
只有警察國家警察可以不必理由就否決集會遊行的申請.
但是以上這些事情卻真的在台灣發生.
曾經,我以為台灣已經不再是警察國家.
曾經,面對中國公安的無禮舉動,我對中國的朋友以不屑口氣說台灣不會這樣.
面對這幾天在台灣發生的事情,台灣人你不憤怒嗎?
中國的高官(雖然陳雲林還算不上高官)出國訪問哪一次不被抗議?卻只有來到台灣由台灣政府保證他不會被抗議.
面對一小撮暴力份子的集結,數倍優勢警力加上無數的便衣暗樁,還有無處不在的媒體攝影記者,竟然抓不到丟擲汽油彈的真正暴力份子,只能抓到一些與警方推擠的人.唯一合理解釋就是汽油彈是警方自己人丟的.否則你相信台灣警方會如此無能嗎?
即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警察也只能逮捕,沒有權力私自下手懲罰,要如何懲罰也是要由法院判決執行.這是民主法治最基本的觀念.這次我們看到有記者被警察毆打顯然就是警察有意要施暴.如果是混亂中誤傷那是記者倒楣.問題根本不是誤傷是有意且是惡意的毆打.如果是暴民手持武器與警察對打,那麼警察出於自衛我們也不贊成警察呆呆的被打,可是現在情況完全相反,民視記者不但沒有手持武器也沒有任何意圖對警察不利,結果竟然被警察打成這樣.就算他不是記者,警察也萬無打人的權力,現在是記者被打所以媒體報導出來了,其他被打的老百姓豈不是被打得更慘.
記得有報導陳雲林來台灣隨身帶了一群特勤侍衛,但是但是畫面上有看到那群特勤人員嗎?記者被打是不是就是這群侍衛幹的好事,否則為何去向記者道歉的是警政署長警察局長,就是不見打人的警察出來道歉?
民視記者如果被摸摸頭安撫一下就不提告,那只能說他活該被打.
台灣人民如果忘記這幾天施行暴力威脅統治的政客,那也只能說被這樣對待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P.S.
很高興馬英九說絕沒有人下令不准帶國旗,所以我們應該可以說那一定是畜生下的命令,只要是人一定不會下這種命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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